辽宁壹品律师事务所从事金融法律服务的律师具有丰富的从业经验,与多家银行、信托投资公司、证券公司、保险公司和财务公司保持良好的长期的业务关系,业务涉及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各类业务。从事对各类商业银行、政策性银行、合作银行、股份制银行、信托投资公司、资产管理公司、保险公司以及其他相关主体的法律服务,包括:
一、服务内容:
1、为金融机构担任法律顾问,就其金融业务中的法律问题及其他法律事务提供咨询意见,出具法律意见书;
2、为金融机构日常业务提供法律文件的起草、审查、见证等各项法律服务;
3、参与有关商务谈判,提供适当的法律建议;
4、提供与金融业务有关的各类法律培训服务;
5、审查有关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及财产状况,调查担保物、租赁物等标的物的合法性;
6、接受金融机构委托,代表其通过催收、谈判、调解、诉讼等方式,依法收回逾期贷款及清理其他债权、债务;
7、协助客户处理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纠纷,代理客户进行诉讼或仲裁,接受客户委托强制执行已生效的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。
二、服务范围
·贷款:商业贷款、政策性贷款、银团贷款、消费信贷、出口信贷等法律问题
·信托:信托存款、信托贷款、财产信托、信托投资等有关法律问题
·融资:项目融资、贸易融资等有关法律问题
·商业票据:汇票、本票、支票的出票、承兑、贴现、结算等有关法律问题
·商业保险:索赔、代位求偿、保险收益人的确定等法律问题
·债券:债券的发行、承销、回购,偿债担保,债转股等法律问题
·外汇:外汇管理、外汇买卖、结汇付汇、外债管理等有关法律问题。
·融资租赁有关法律事务
·金融期货、期权及其他衍生产品交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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